关于村民自治的调研材料一、村民自治的目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所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指村民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对村民自己生育、节育和接受生殖保健服务等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一种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按照新形势下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要求,把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切入点,使其承担起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主要责任,引导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执行计划生育,并通过一定形式的奖励优惠、制约措施,制定工作规范,逐步形成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格局。二、采取的措施一是从宣传引导入手,调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通过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农村育龄群众充分认识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还权于民、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尊重群众民主权利的有效之举,从而调动了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从健全组织入手,建立完善村民自治工作网络。各村成立了由村支书为组长、村计生专干、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村民自治工作;选举产生了由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为村级计生协会会长,“五老”人员、致富能手、计划生育模范带头人为协会会员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和理事会,具体实施村民自治工作,为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培养和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即对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做到内强管理,外树形象。充分运用可行的制度管好人,用好人,真正做到各尽其才,各尽其能。第1页共15页四是从民主决策入手,充分尊重育龄群众民主权利。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特困救助对象、享受优惠政策对象、困难家庭慰问对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全部在村部公示栏内公示,使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五是加大对计划生育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即在兑现年终奖金时,计划生育干部的奖金在其他干部的基础上提高300——500元,以更好的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不具备普遍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条件。他们认为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民主意识不强、自治的自觉性没那么高,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定差距,我国多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是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取得的,群众的生育观念未从根本上转变,所以。他们认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要求很高的工作,只能在一些干部群众民主意识强、村级经济条件好、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村推行。二是管理体制和机制问题。现实生活中,由于村级必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指标、任务,村民委员会实际上成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下级行政单位,它很难自主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另一方面,在国家意愿与村民意愿发生冲突时,村委会很难自觉地站在国家一边,导致国家意志在农村的推行遇到困难。三是一些地方的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不高、自主性不强。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宣传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加之一些村民只忙着外出经商、务工,有些村都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村干部,一些村民不知村民自治为何物,大部分村民和乡村干部均误把村委会当作是乡政府的下级行政单位,上面讲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干部就跟着喊,上面需要什么样典型,他就有哪方面的典型。村里工作以前是怎么抓,现在仍然是怎么抓,没多少实质性变化,仅仅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贴上“村民自治”的标签,如此而已。第2页共15页四是一些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村虽然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但村规民约的内容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规范较为普遍,有些规定程序不合法。四、村民自治的关键(必须认识到的问题)1、必须认识到村民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