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方安全、环境行为控制程序1 目的向相关方宣传、传达企业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企业建筑施工、物资采购、固废处置、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承包方和参观者等相关方的管理。3 职责3.1 市场管理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3.2 基建管理部负责对建筑及装修施工承包方的管理。3.3 物资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运输承包方、固废处置方的管理。3.4 设备办负责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承包方的管理。3.5 办公室负责参观者等相关方的管理。3.6 人力资源部负责学习、实习相关方的管理。3.7 质量部负责监造方的管理。4 工作规定程序4.1 基建、设备安装、修理等外包项目4.1.1 因基建项目、设备安装、修理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4.1.2 审核确认的内容为:4.1.2.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4.1.2.2 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无效证件。4.1.2.3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和队伍素养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1.2.4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1.3 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由发包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也可单独签订安全环保协议,见附件),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4.1.4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4.1.5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仔细履行各项职责,发包单位可与承包方协商收取安全风险保证金。4.1.6 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租赁或承包合同(或协议)前,应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自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包括:4.1.6.1 承租单位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4.1.6.2 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