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答案】 1、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应重点控制施工线路A→B→D→F→H 或①→②→③→⑤→⑥→⑦→⑧。 2、事件一中:监理单位做法妥当,因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生工作联系,所以,拒收分包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总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是妥当的,但是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妥当,因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其下达停工令;而总包单位与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签停工令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 0 万元。由于 G 工作的总时差 TFG=29-27=2 个月,因设计变更原因导致 G 工作停工1 个月,没有超过 G 工作 2 个月的总时差,不影响合同工期,所以总承包单位不能索赔的赶工费。 4、由题意可知,H 工作宜组织加快成倍节拍专业流水。 ①.确定流水步距: Kb=各流水节拍的最大公约数=1 月 ②.确定各专业工作队数 bj=tj/Kb: bp=2/1=2, bR=1/1=2, bQ=2/1=2 n1= ∑bj=2+1+2 =5(个) ③.计算工期: T=(m*r+n1-1)*Kb+∑Z1-∑C =(3+5-1)*1=7(月) ④.绘制流水施工进度表(见后面) H 工作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为 1 个月,工期可缩短 11-7=4 个月 【案例二】参考答案 1、自开工至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施工单位除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外,还应陆续报以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至少列出四三项):(实务教材P224) ①供水管线防护工程; ②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③悬挑卸料平台、悬挑脚手架工程 ④核心筒大模板工程 ⑤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注:由于基坑深度不超 5m (6.9-2=4.9m )、地下水位(-7.5m )在坑底以下,所以不需要报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幕墙工程应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但不属于自开工至主体结构施工期间]。 2、事件二孔洞修补做法(实务教材P224):①孔洞处理需要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补强方案,然后接批准后方案进行处理;②可先将孔洞处不密实的混凝土造掉,凿成斜形,用清水冲刷干净;③保持湿润 72h;④用高一等级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泥、捣实;⑤认真养护。 3、事件三不妥之处:不应由不具备焊工上岗证的管道安装工单独完成施焊工作;焊接前没有对作业环境作了解;施焊时下方没有设置防护措施;不应随意堆放易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