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广告代理发布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在京沈高速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广告的名称、位置和形式:1、广告名称: 2、广告位置:京沈高速道路两侧广告牌 ;3、广告规格:长 6 米高 1
2 米 ; 数 量: 2 块;二、广告画面的设计与制作:1、设计样稿: 本合同项下广告画面的样稿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保证画面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最终确认后提供给乙方报批、制作
2、制作发布周期:一周乙方自收到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样稿(或 MO 光盘)之日起 7 日内,送主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 7 日内,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安装制作
3、画面安装:乙方安装的广告画面应当平整、无破损;材质要求:户外写真 4、设计变更:若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延误或者在设计样稿确认后又提出更改要求,则乙方工期顺延并且进行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上述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已审定样稿重新设计或者对已制作的广告画面重新加工等
三、广告发布时间及续约:1、发布期限: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与乙方达成续签合同,乙方保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位置的优先使用权
四、广告费及支付方式:1、广告费用: 本合同广告费半年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玖万捌仟元整
包括:一次画面制作费、一次画面安装费、场地租赁费、广告发布费、支架制作费、电费、维修费、监测费、税金等;2、 支付方式:(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3、结算方式:转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甲方重新更换本广告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