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北电建一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遵照权责发生制、配比、实际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重要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划分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准确估计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法律规范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各项基础工作,根据季度确定工程完工进度、当期合同收入(即当期建筑安装收入,下同)、当期合同成本(即当期建筑安装成本,下同)、当期合同毛利(即当期建筑安装收入减去当期建筑安装成本,下同),真实、完整地核算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三条 建造合同估计合同总收入和估计合同总成本的估量方法、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以及各期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计量确认方法一经采纳,不得随意变更,避开影响会计信息的正确使用,以便前后各期经营业绩及相关情况的比较分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 公司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各施工项目部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与执行小组在经营管理部门设立执行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公司《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实施《建造合同准则》规划、方案和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建立本单位《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机构体系,组织所属单位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所属单位执行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组织机构特点以及管理要求,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建造合同准则》执行事项审批体系以及审批机制,确保所有施工项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情况纳入公司总部监管范围
(四)根据审批体系,审批应由公司履行审批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