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 商场物业管理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委托方: 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仔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甲方租赁物业” 签订协议。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甲方租赁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商业 建筑面积:共计 11683.62 平方米,其中一层为 4746 平方米、二层为 4808.44 平方米、三层为 2129.18 平方米;第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分(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3、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双方共同活动所支费用协商分摊)。 4、甲方变压器和发电机的日常保养(供电系统停电时,在商场设备完好的前提下,须在 10 分钟内发电供给甲方商场使用,但电力供给仅限于商场紧急照明系统);5、商场中央空调的运行、保养及维护;6、商场自动扶梯、货梯的保养维护;7、消防系统的定期保养和值班,喷水池的定期清洗、喷水设备维修养护(保证喷水池每天二小时正常工作);8、低压配电柜的日常保养和低压配电室的值班;9、商场室外广场的照明的维修保养(不含商场对应照明的材料配件费);10、消防通道的风口、防火门的维修保养、管井、电井的日常管理。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12、除上述 1—11 项委托乙方管理外,以下内容由甲方自行管理:(1)商场内的一切照明灯具、开关、线路(注:包括电井内商场的所用的电源开关)和商场内的供水设施、商场内的土建设施(不含主体结构);(2)商场内消防器材的管理;(3)商场内的保安、保洁;(4)商场内使用的广告照明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5)甲方负责清运商场内的垃圾(甲方应在早 7:00 前~晚 23:00 之后将商场内所有垃圾直接清运)。 (6)商场专用隔油池的定期清理。-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一)本着服务顾客、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 3.00 元/月.M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