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 标准文案 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 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是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共同体。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者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构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网络,事关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意义重大。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省教育厅精神,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同家庭和社会,形成有效合力,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萍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 预 防 、政府主 导 、社会参 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 ,协助 建立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 制 ,帮 助 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到 2020 年,形成较 为完 善 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 制 ,留守儿童接 受 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课外活动得到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留守儿童成长、教育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身心更为健康。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如实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风险和隐患掌握全面、报告及时、关爱到位、处置妥当。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学习或心理问题、无监护人、身体残疾等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教育关爱与保护,精准施策。省教育厅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公共平台,为分类开 展 关爱保护、分享 交 流 经 验 提供 服 务。 2.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 极 整 合学校资 源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