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材料及货币资金管理法律规范考评表12024 年 4 月 19 日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材料及货币资金管理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 10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朱兆永 部门:计划经营部(财务) 岗位:材料及货币资金管理考核人姓名:张雷部 门 : 计 划 经 营 部 ( 财 务 ) 岗位:财务主管考核期限:从 年 10 月 至 年 12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95%,而且造成整体工作进程延迟
正常情况下,3 分栏工作量的 95%≤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100%;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1、正确计算每月的流动资金余额
2、负责审核材料物资采购用款,核算材料 物 资 的 采 购 成本,正确计算价差和进项税
3、审核材料、物资领退料单等凭证,完成转仓销根工作,并编制有关材料报表
4、参加库存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保证帐、卡、物一致
完成 3 分的工作量并有创新特色、有出众表现或者额外累计工作量达到分工作量的 5%—10%完成工作及时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1 次延误下道工序并造成不良后果
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下道工序
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 /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任务
在 3 分基础提前完成工作计 划 /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任务
工作效果有效性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下降〉10%
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下降 5%-10%
严格执行材料及资金管理规定,配合协助材料班对库存材料的余额加以压缩
在 3 分的基础上工作有效性上升 3%-5%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作态度工作拖拉,常常需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