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进入21世纪,中国农村继续深化税费改革。截止2005年底,“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央及时提出了要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试点。要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管‟ 的改革试点。随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时代的到来,也预示着一场规模浩大、波澜壮阔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序幕拉开了。那么,我国下一步应当如何从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国家的角度,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而“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成为有活力、有权威、有效能的政权呢?”[98] 我认为,首先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乡镇”是国家行政体系中的最低一级地方行政建制,是介于县、村之间的中间层次,具体体现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权关系。正如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尔所指出的,“乡镇是自然界中只要有人类集聚就能自行组织起来的惟一联合体。”[99](p66)但在中国,这种“惟一联合体”,只是一种“机械的团结(Gesellschaft)”[10](p9)。因为,“传统的中国村落,农民历来善分不善合。… … 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建立起超过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 因而,他们需要有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100](p166-167)这个“别人”在古代是“乡绅精英阶层”,而在现代社会只能是乡镇基层政府组织。早在1940年,我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费孝通先生就提出了,“乡土中国要重建,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10](p168)事实上,“20世纪的百年史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谁抓住了农民,谁就抓住了中国;谁丢掉了农民,谁就丢掉了中国!”[2](p213) 根据西方政治学中的公共治理理论,实行地方基层政府的“善治”,是建立现代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