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哈尔滨市【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62号【发布日期】2007-08-07【生效日期】2007-08-0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7〕6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八月七日哈尔滨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全面做好2007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根据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深化改革,健全机制,确保全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区、县(市)长
三、考核内容(一)对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考核评估内容依据2007年市政府与区、县(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
(二)对部分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1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人口计生部门: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
(2)民政部门:倡导科学婚检,利用婚姻登记服务载体,协助人口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