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部 -饮食部的服务标准(一)总则要素标准与要求说明营业时间餐厅必须每天至少营业12 小时,为用早餐、午餐和晚餐的客人提供食品和饮料
早餐和午餐的营业时间至少自上午7 点至下午 2 点,晚餐的营业时间至少自下午5 点半至晚上10 点
三餐均须有菜单或菜牌
西式午、晚餐包括单独为12 岁以下(含12 岁)的儿童专设食品
须在餐厅门口或前厅的明显处摆出标牌,写明餐厅的营业时间
客房用膳24 小时为客人提供客房用膳服务,其中有一个餐厅为24 小时营业
客人用膳菜单须包括经过选择的适于早餐、午餐和晚餐的食品,其中要有方便儿童的食品和服务的时间
食品检验要求(1) 所提供的肉类、家禽冷冻的海鲜必须经过检验,必须在产品上(或容器上)印有检验印戳
(2) 所使用乳制品,包括奶、奶酪、蛋和黄油等(不限于这些),均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 所使用的食品(包括罐头水果和蔬菜等)的质量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 使用冷冻产品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 使用的方便食品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确认
(二)餐厅服务标准要素标准与要求说明预订(1) 目光注视客人,微笑;(2) 使用文明的语言;(3) 复述客人有关预订的要求,弄清预订的准确名称、参加人数、用餐标准、日期和时期,并准确地作好记录
(4) 当客人用电话预订时,除遵守上述(2)、( 3)的要求外,应记下联系地址和电话,接电话应在3 响以内
接待客人(1)客人对到达餐厅时,应马上有礼貌地打招呼;(2) 对新来的客人应表示欢迎,如需其等候应告知等候的大致时间;(3) 餐厅服务员应协助客人就座;(4) 客人就座后,应立即送上冰水或茶和菜单,中餐要送上毛巾;(5) 必须备有儿童座椅,在客人就座时即送上
(6) 大型宴会餐桌必须在客人就座之前30 分钟内准备就绪
餐桌服务(1)在客人就座后,服务员应立即有礼貌地向客人招呼;(2) 呈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