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运危险物品,且危险特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的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器和放射源等
四、职责 矿长是重大危险源检查和预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危险源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定性负技术全责
其他副矿长对所分管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辨识评价结果,根据 GB18248-2024《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我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纳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重大危险源矿将定期检查,并 24 小时值班,遇有问题及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处理并上报
5、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针对上月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积极实行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险源备案,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