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3规范性引用文件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合同法》4职责4.1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4.2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4.3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4.3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4.4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5合同管理5.1经济合同的签订5.1.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5.1.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5.1.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5.1.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5.1.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5.1.6经济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其余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电子邮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1.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a.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b.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技术质量要求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确定按公司有关规定确定;违约责任中的违约金应具体写明。c.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5.1.8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点、履行地点)在我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人民法院管辖。5.1.9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兑,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十五条规定办理。签订供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按十五条规定办理。5.1.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5.2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5.2.1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5.2.2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5.2.2.1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董事会审查批准者外,其余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5.2.2.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a.固定资产投资1万以上;b.各类联营、合资、合作、投资合同。5.2.2.3合同标的超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