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接续”推动社保改革破局 当前的制度设计,不利于人口流动和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异地接续”之后,“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社保改革才有望正式破局 社保制度酝酿突破。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将采取“大账户、低缴费”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保护参保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则采取双转移的模式――全部个人账户及 12%的社会统筹随参保者转移。 2 月 5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布的还有备受关注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两个《办法》的共同核心是,异地接续。 自 1997 年建立全国统一社会保险至今,人才流动的背后,养老保险的接续难题一直如影随形,异地接续之后,如何协调突破各省的利益难题或将成为社保改革的下一个壁垒。 退保的尴尬 “异地接续”或将成为解决农民工退保潮的一剂良方 农民工陈永久来自湖北潜江,两年前在东莞一家服装厂打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回忆,2006 年底离开东莞时,他排了 3 个多小时队,把自己的社会保险退了。 “当时领了 3 千多块钱,够买一辆摩托车了。”陈永久说,不退。这笔钱就没了。 陈永久算了一笔账,按东莞地方规定,外地农民工累计缴费 15 年,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拿到养老金。即使他十七八岁就出来打工,也要等到 50 岁后才能领到保险金,这社保金对于他来说无疑太遥远了。 陈永久比喻自己的打工就像“打游击”,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遇到好老板,好点的企业或许呆的时间长一些,遇到不称心的老板,待遇低的企业,立马卷铺盖走人。” “保了也不能转,谁能担保自己一辈子都在一个地方打工。”陈永久说,退保的主要原因是“转移难”,而固定在一个地方遥远的未来预期收益,对于他来说几乎没有意义。 实际上,表面上看起来农民工只要自己想退,都能分文不少地退回,但几年甚至十多年的缴费年限将作废,个人账户将不复存在,今后如重新缴纳,计算年限相应减少,计发水平却降低,损失不可谓不大。 不仅陈永久,2002 年,国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第 5 个年头,珠三角地区首次出现了农民工“退保”现象,此后规模逐步扩大,2006 年“退保”潮达到高峰。据有关资料,仅 XX 省 2002 至 2007 年间,办理退保人数近千万人。 大规模的退保,养老保险无法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