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建设治理经验材料市区是全省有名的农业大区,境内河流多,有汉江、唐河、白河等六大水系;水库多,中大小型水库达160座;还有泵站223座,堤防187公里,护岸29公里,防洪涵闸113座。2008年以来,中央下达该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建设项目达32个,计划总投资5.2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亿元,地方配套2.22亿元,重点实施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区水利局作为牵头部门,采取过硬措施,做到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实现“四大安全”,即权力行使安全、资金管理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水利工程项目建设26个,其中水库除险加固23个,泵站更新改造1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个;正在实施的项目6个。这些水利工程项目不仅在防汛抗旱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确保了水库灌区下游100多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属鄂北岗地的襄北岗地,这个昔日全省有名的“旱包子”,如今变成了“米袋子”,20XX年,该区再次被国家农业部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此前,已连续6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被省政府表彰为“水利建设先进县(区)”等称号。一、严肃纪律到位,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每个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区水利局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每名领导班子成员签定廉洁承诺书和廉政责任状。廉洁承诺书主要内容为严格做到“四个不准”:不准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准干预工程招投标,不准亲属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不准干预中标方的经营活动。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协调和督办,把好质量关口。为保证每个项目高质量完成任务且不出问题,区水利局实行每个班子成员包保1-2个项目,担任一个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为让每个项目法人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不滥用权力,保障权力行使安全,区水利局在遵照区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的意第1页共5页见》和《关于印发〈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招标投标、价款结算、公章管理、进度督办、工程验收、施工管理、资料整理等进行明确;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工作步骤及组织领导等进行明确,做到了管理到项目、落实到专班、责任到专人。《意见》和《工作方案》的出台,规范了项目法人的管理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了监督而不干预、管理而不参与、落实而不乱序、民主而不独断。2008年以来,全区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全部在省里进行招投标。20XX年,完成21座大中小型水库建设,1座电灌站改造,1个涉及10万人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3.56亿元,经过国家审计,无违纪违法问题。二、规章制度到位,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为保证工程资金使用安全,区水利局党组在集中学习国家、中纪委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就如何管好项目资金进行再研究,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办法。要求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不得挪用、拆借、贪污,明确要求各项目法人必须按财务和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把关。一是层层把关,严格财纪。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批下达、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项目需要分别对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物资器材采购与管理、工程费用报销与管理等制定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价款结算严格执行“承包商—监理部—项目办”逐级上报,实行中标单位、项目办、主管单位(水利局)、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等5个单位13道关口把关。施工单位每月末编制《工程量支付证书》,并将相应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计算书证及计算依据,报监理部审核,项目办、财务科复审,项目法人代表审批。由工程报账员将“工程支付发票”送交区财政局审批后,交区核算中心对凭证审查后办理拨款手续。同时,划拨项目资金,一律不用现金结算,只能转帐。通过13道审批签字程序,切实做到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查验、跟踪监管”,从程序上、关口上,把住了资金的规范使用。二是责任倒查,严格追究。实行每一环节倒查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该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堵住漏洞。确保了全区5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