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金外滩一期 项目 无负压供水设备 供货合同甲方(采购方):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供货方):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华远金外滩一期 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 长沙市天心阁大酒店 6 楼华远地产 订立本合同。1.标的货品名称无负压供水设备无负压供水设备合计详细配置见附件 1。供货范围: 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 ,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 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3.交货时间及地点3.1 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 40 个工作日发货。3.2 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3.3 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 10 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3.4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4.包装与标记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品牌规格产地数量备注三立WWG28-74-2青岛1不锈钢配置三立WWG28-110-2青岛1不锈钢配置5. 货物的检验、验收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6.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工作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6.2.乙方工作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6.2.2. 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7. 违约责任7.1. 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 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1%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