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 险 源 辨 识 一、基本概念 2、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本身是一种“根源”,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伤害或疾病的状态。 例如:装乙炔的气瓶发生了破裂。 危险源是乙炔,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根源;事故隐患是乙炔瓶破裂,导致事故的“状态”。 3、危险因素 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4、有害因素 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5、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是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及其大小的过程,通常两者通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6、危险、有害因素的产生 (1)、能量、有害物质 A、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它即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因害因素。 B、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的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害因素。 (2)、失控 A、故障(包括生产、控制、安全装置和辅助设施等) B、人员失误 C、管理缺陷 D、温 度、风 雨 雷 电 、照 明 等环 境 因素都会 引 起 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 。 2 二、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一般危险源的辨识 (1)、按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进行辨识(其中类型)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心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人的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A、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种 类 内 容 设备、设施缺陷 强度不够、运动件外露、密封不良 防护缺陷 无防护、防护不当或距离不够等 电危害 带电部位裸露、静电、雷电、电火花 噪声危害 机械、振动、流体动力振动等 振动危害 机械振动、流体动力振动等 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 辐射 核放射 运动物危害 固体抛射、液体飞溅、坠落物等 明火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熟料、水泥、蒸汽、烟气等 作业环境不良 粉尘大、光线不好、空间小、通道窄等 信号缺失 设备开停、开关断合、危险作业预防等 标志缺陷 禁止作业标志、危险型标志、禁火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