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打卡考勤制度 15 篇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一) 为了法律法律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 起 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
四、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
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五、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六、凡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扣款 10 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七、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九、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 3 次
超过 3 次以上,签卡 10 元/次
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能够在 2 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一、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二、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三、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 15 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 30 天提出申请,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 20%
十四、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二)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