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一、核定排水系统的能力必须具备条件 1、排水系统设备、设施配套完整,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经具备资质的贵州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2、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在 2005年生产期间实测的实际涌水量,并有雨季“三防”灾害与处理与计划。 3、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基本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二、概况 (一)矿井排水系统情况(包括各分级排水系统情况、水仓容积、排水管路规格及布置情况) 该矿排水系统采用两级排水。 一级排水由设在一级(副斜井)提升井底车场的水仓和两台水泵、两趟108mm排水管路组成。水仓容积为200m3;一级排水工作水泵型号为80D30×5,扬程 150m,流量为43 m3/h;均从标高为+1845m的一级(副斜井)提升井底车场水仓排至标高为+1895m的井口,管道长 145m,排水垂高 50m。 二级排水由设在二阶段大巷水仓和两台水泵、两趟108mm排水管路组成。水仓容积300m3;二级排水工作水泵型号为100D45×3,扬程 135m,流量为85m3/h;从标高为+1814泵房经皮带运输上山和皮带斜井排至标高为+1899m的井口,管道长 310m,排水垂高 85m。 (二)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和三塘煤矿提供2005年实测涌水量: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0 m3/h,最大涌水量为80m3/h。 根据该矿实测,现生产期间实际的各级涌水情况为如下: 一级:正常涌水量为12m3/h,最大涌水量(含最大涌水时二级备用泵排上来的水量)为20m3/h; 二级:正常涌水量为18m3/h,最大涌水量为60m3/h; 三、计算过程及结果 (一)分别计算排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排最大涌水量的生产能力 计算公式 1、矿井正常涌水量时的排水能力公式: 式中: An --排正常涌水能力,万 t/a; Bn --工作泵小时总排水能力,m3/h; Pn --上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正常涌水量,m3/h。 2、矿井最大涌水量时的排水能力公式: 式中: Am --排最大涌水能力,万 t/a; An=330 20Bn 104Pn Am=330 20Bm 104Pm Bm --工作泵加备用泵的总排水能力,m3/h; Pm --上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 (二)、计算结果 校验水泵能否在20h内排出24h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一级排水系统: 由于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均小于2005年矿井的实际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