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
未按规定进行升级管理的特殊作业
2.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
3.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
5.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业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
9.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
10.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面屏
11.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
12.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13.作业证上选择的措施在现场没有落实
14.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造成安全设施失效
15.未经许可擅自修改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16.未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程序作业
17.违反上锁、挂签、测试程序,未对危险能量进行隔离
18.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19.未经确认关闭或消除报警功能
20.携带非防爆手机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21.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经许可进入警戒区域
22.未按规定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或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