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工业用火作业平安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业用火作业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工业用火作业〔以下简称“用火作业〞〕,是指非固定区域的临时性用火作业和固定区域〔固定用火区和固定用火点〕的连续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包括以下作业工程:〔一〕焊接、切割作业;〔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明火作业;〔三〕易燃易爆区域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四〕易燃易爆区域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开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五〕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或罐区、生产区域设置自带动力源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空气压缩机;〔六〕使用雷管、炸药等的爆破作业。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为特别危险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第五条 特别危险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或使用状态的易燃易爆设备上的用火作业及其它特别危险场所的用火作业。第六条 一级用火,是指以下区域内除特别危险用火外的用火作业:〔一〕运行或开、停车过程中的生产装置区;〔二〕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液化气站;〔三〕有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液化烃的泵房;〔四〕油品、液化烃及有毒物质装卸区;〔五〕工业污水厂、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 15 米以内的区域〕;〔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七〕产生易燃易爆粉尘的场所;〔八〕可燃固体的库区、堆场内或可燃固体正上方的用火作业。〔九〕档案室、图书馆、资料室、网络机房等场所。第七条 二级用火,是指除特别危险用火和一级用火以外的临时性用火作业。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公司平安环保节能处是用火作业监管处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检查指导公司用火作业,监督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二〕负责处分各类违章用火作业行为。第九条 公司机动设备处主要职责:〔一〕负责检维修施工作业工程的用火作业平安管理;〔二〕负责处分各类违章用火行为。第十条 公司生产技术处主要职责:〔一〕负责用火作业相关生产装置的设备、管线及设施清洗、置换和装置排放等作业平安管理;〔二〕负责处分各类违章用火行为。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工程建设工程用火作业平安管理;〔二〕负责组织检查公司工程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