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加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沟通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2
民主集中制原则3
依法办事原则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选拔任用条件1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养教育的正确理念
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1
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2
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沟通的除外)3
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4
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5
身心健康;6
优秀的老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老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