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1.总则 12 .通用标准 1 3 .专业补充标准 4 机械类专业 4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1 环境工程专业 15 地矿类专业 20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9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 33 水利类专业 40 交通运输专业 47 安全工程专业 52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2024 年 3 月)1.总 则(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育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类型指标内涵通用标准专业目标专业设置毕业生能力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师资队伍师资结构老师进展支持条件教学经费教学设施信息资源校企结合学生进展招生就业学生指导管理制度教学制度过程控制与反馈质量评价内部评价社会评价持续改进专业补充标准各专业的特别要求2.通用标准2。1 专业目标2。1。1 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进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进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对和人才需求.申请认证或重新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1.明确充分的专业设置依据和论证,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2.明确的、可衡量、公开的人才培育目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进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育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对.3.至少已有 3 届毕业生。2.1。2 毕业生能力专业必须证明所培育的毕业生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养的基本要求: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3.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进展现状和趋势;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猎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讨论、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讨论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进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具有适应进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