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合同甲方:某某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某某 广告工作室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某某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1
安装地点:二、费用说明2
发光字的规格型号、外观尺寸、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合同包干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包装、上下车及运输(含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安装、机械、检测、调试、配合、保险、安全、验收、质保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不包含涉及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报批报验费用)
且此合同金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即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任何费用
特别注明:本合同为施工范围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发光字亮灯必须涉及的相关事宜均已含在总价中包干使用,若实施过程中发现漏项的视为已经分摊到其他单价中,结算不做调整;报价中已包含,实际未实施的,结算应扣除
三、合同工期3
开工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竣工日期不变)
若在 2024 年 8 月 2 日 00:00 前,乙方仍未完成发光字的安装、调试,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将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责任
四、产品的质量、要求及保修4
产品质量标准:4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