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广阔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同时也为了使我院学生晚自习制度法律规范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参加统一晚自习的对象:大一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严格根据学期初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到周四,晚 19:30 到 21:30
三、晚自习要求: 1、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不得随意迟到早退
2、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宁静,任何人不准在教室以及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
3、统一自习时间严禁在教室玩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4、晚自习时间各班尽量避开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别情况,院级活动须报学院辅导员批准
5、团工委学生会各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有特别情况,必须报学院辅导员批准
(学生党员以及学生干部必须以身作则)
四、考勤: 1、辅导员、学习部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抽查,并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
2、各班学习委员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公布于黑板上,并记入当日《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以示公正和便于学院检查
3、考勤结果全体同学有权利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每学期考勤结果可纳入本班评优等各项相关评比
五、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即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交由纪律委员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六、处罚制度 1、在校学习部、院学习部检查自习时,如若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第一次,抄写校规校纪 2000 字,于次周周一上交学习部;累计两次,予以院级通报批判处理;累计三次,予以院级通报批判并取消本学期个人评优评助资格;累计达五次以上者,予以院级记过处分并取消个人学年评优评助,及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