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求另做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10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玩游戏、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