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一、作息规定(一)严格根据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二、请销假规定(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 3 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别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 24 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三、考评办法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判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作息时间1.“中心”实行每周 5 天工作日、每日 8 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根据“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 次扣除部门负责人 10 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 2500 元为例):1.迟到:职工应在 8:30 之前到岗,8:30-9: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 3 次的,每再迟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