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划转和资金注入方案为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增强投融资平台投融资能力,切实发挥政府投融资主体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北发〔2009〕11 号),整合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充实壮大投融资平台企业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国有资产划转原则根据各投融资平台的职能定位、资产总量和经营状况,通过调查分析全市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平衡协调、权责一致、债权债务和人员跟随资产走的原则,将国有资产分类划转注入到各投融资平台公司
二、国有资产划转方案(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以下简称“城投公司”)1
资产划转(1)自来水公司国有产权;(2)污水处理收费权(除铁山港工业区);(3)依法依规授予城投公司负责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等空间媒体资源的经营管理权;通过招标等方式授予其他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特许经营权)收益注入转增资本金或作为项目补偿;(4)将城投公司已收储的国有储备土地办理储备土地证到城投公司名下;(5)政府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存量国有土地及房产(含廉租房)
考虑到实际情况,学校、医院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产暂不划拨,只划转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拥有的土地和房产
资金注入(1)将财政 2007 年、2008 年拨入城投公司的 15286万元做为注册资本;(2)将 2009 年预算安排的西南大道专项资金 5500 万元一次性注入做为资本金;(3)将财政借给城投公司海景大道、建设大厦回购款以及其他项目借款 17888 万元做为城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4)财政每年根据国有资本收益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城市建设维护费补充注册资本金
完成上述资产划转和资金注入后,城投公司总资产约 43 亿元,负债约 16
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