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般工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泰安鲁商国际中心一期基础强夯及单点检测工程 项目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南、灵山大街以北发包人(甲方): 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山东鲁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泰安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 签订日期: 2015 年 9 月 25 日使 用 说 明为便于合同的正确使用,特制定合同使用说明如下:1) 合同中划线部分是需要填充和可以修改的内容,填充或者修改后下划线仍然保留,以便审核。2) 除划线部分其他内容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合同条款未说明内容和与合同条款要求不同的内容,则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以下列举三种说明方式:“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增加‘……’”“合同第二条增加第 5 款内容‘……’”“合同第二条‘……’修改为‘……’” 3)合同的使用者可以结合合同总金额的大小和合同履行的紧迫性来另行确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但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列明。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第一项 综合说明1、工程名称: 泰安鲁商中心一期基础强夯及单点检测工程 。2、工程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南、灵山大街以北 。3、工程内容: 泰安鲁商中心一期强夯及单点检测工程。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并满足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合同总造价(暂定价):(大写)人民币 叁拾伍万贰仟捌佰玖拾肆元整 ;(小写)¥352894.00 元 。造价说明: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招标文件、)承包范围 、 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工期等,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确定。2)本工程类别按 / 工程取费,定额执行 / 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执行 / 年《 / 建筑工程价目表》、/ 年《 / 安装工程价目表》,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执行/ 年《 / 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年《 / 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并以此为本工程预结算的依据。3)本工程人工单价:建筑、安装按定额工日/ 元 执行、装饰工程按每定额工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