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第五章 企业劳动合同分析 一、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变更、解除,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既能使劳动者有一定的择业和流动自由,又能制约劳动者在合同期履行劳动义务和完成应尽职责,从而使劳动力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合理的流动性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它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劳动合同与劳动过程相联系还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过程是人的因素(劳动力)和物的因素(生产资料)结合作用的过程
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另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拥有生产资料经营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也就是企业、事业、团体等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2)法律保障求职者与招工单位通过相互选择确定合同当事人
求职者的因素包括体力素质、劳动技能和经验、知识水平及志趣爱好等等
招工单位也因生产资料的性质、类型不同而分为行业、单位、工种等
众多的招工单位和求职者只有通过相互选择的过程,才能确定每一个劳动合同的具体当事人,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得到恰当的组合
劳动力市场是实现这种相互选择的有效途径
(3)求职者与招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形成管理关系
求职者只有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劳动过程
因此,劳动合同制定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员工
从劳动者方面看,对内享受和承担本单位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对外依法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从用人单位方面看,有权利也有义务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员工,把他们的个人劳动组织到集体劳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