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置地有限公司洞庭路住宅小区项目售楼处空调供货及安装协议甲方(买方):滨海置地有限公司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数码多联机空调、柜机、风管机组及其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1. 协议总价为:¥184939 万元,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玖佰叁拾玖圆整。(详见附件一《滨海置地有限公司洞庭路住宅小区项目售楼处空调供货及安装报价明细》)2.本合同价款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合同价款总价包干,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外,均不再调整,因乙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设计缺陷及与其他各专业协调调整设计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上述总价中包括不限于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设计、安装、系统工程施工及调试验收、二次倒运费、垃圾清运费、合同备案费、现场协调、施工用水电费、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费、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交付正常使用的除总包服务费外所有费用及相关保修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的相关合格技术标准。乙方在供货及施工前所设计的图纸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订货及施工。第三条:交货地点: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保管直至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第四条: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费和保险等费用。第五条:产品交货时间:2011 年 3 月 20 日前所有设备供货到现场。第六条:交货验收1.货到现场 24 小时内由甲方指定人员对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双方约定以乙方提供的交货单进行验货,并符合甲方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检验通过后签字确认。产品虽经甲方检验,但乙方仍应承担产品自身的质量缺陷责任。 2.交货的内容:详见附件二《设备清单》3.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甲方(A)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B)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C)中文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各 1 份。(D)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