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制度保障
特制度如下考试与评价制度:一、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促进学生成长、教师素养提升和学校的不断发展
二、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1、评价与考试要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要有利于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评价的内容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成就,又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发展性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
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全体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评价要力求方法多样、方式灵活,除纸笔考试或直接检测外,还要研究与制定科学的、便于操作、有效的评价工具,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评价不能只关注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把学生发展的过程作为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6、要确立多元评价主体(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方面),实行多元评价,做到公正、公平、真实
7、不能以纸笔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以卷面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与考试的要求(一)关于学生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改变就教材考教材的传统做法和只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状况;要力求科学、全面、合理地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进行评价
考试应以学科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杜绝出偏题、怪题
对学生平时的知识与技能的检测,由年级备课组或教研组共同研究,任课老师结合班级学生实际自主命题实施
试卷应体现层次性(如 A、B、C卷),努力使各个层次学习水平的学生都能感到成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单一的考试成绩不公开、公布,不排列顺序;禁止以考试成绩作为升级或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