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和掌握大兴安岭地区妇女特别劳动权益方面现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大兴安岭地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区女职工妇科病检查,"四期"保护等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女职工特别劳动权益保护基本情况本次调研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 740 份,收回有效问卷 719 份.1,女职工妇科检查情况.在被调查女职工中,有 381 人定期进行妇科病普查,占总人数的 53%;二,维护女职工特别劳动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区针对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实行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女职工特别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女职工的健康受到影响.在参加调查的 719 名女职工中,妇科病普查率为 53%,享受"四期"劳动保护待遇率为 63%,相当数量的女职工的特别劳动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这大大增加了女职工患职业病及妇科病的风险,降低了抵抗风险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2,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比较匮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对女职工较集中的企业要求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但很多企业没有做到.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女职工文化素养较低,缺乏依法自主维权意识.由于很多女职工素养较低,许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推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很多女职工从主观上缺乏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要求,一部分女职工在就业中以"找到,保住"工作为目标,根本不去考虑就业要求是否苛刻,工作条件是否合法,更不用说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维护自身权益.2, 部分 (一)对各级妇联组织的建议1,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巾帼司法志愿者服务团和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作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营造更有利于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劳动权益的有效保障.3,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纳入各社区,村委会矛盾调解室和法律顾问处的调解处理范畴,使女职工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出社区,就能够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4,在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使妇女的劳动,人身健康等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建立健全陪审员制度,妇联维权干部参加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从源头上为妇女维护劳动权益提供法律服务5,搭建妇女劳动权益诉求表达维护平台,通过提供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