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 [摘 要]政府转型已经成为“十一五”时期行政体制改革攻坚的中心和重点。本文梳理和讨论了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渊源和内涵,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的实践经验,认为当前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应强调政府主导,以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和协调为基 础,围绕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的公民导向制度、公共服 务多元化供给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府绩效的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推动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共管理;实现路径 随着社会文明不断的进步和进展,人们对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人的价值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以人为本、以服务为要,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当代世界各国政府改革的趋势,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理论界和政界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应该在学习追溯服务型政府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借鉴他国的实践经验,找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公共管理理论依据 提倡服务型政府,树立服务行政理念,是由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为马克思所首创,并在以后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进展和体现。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统治工具——国家的时候就指出它是“集中化的组织起来的窃居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充当社会公仆的政府权力”,因此,当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目标就是建立切实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人民为着自己的利益重新掌握自己的社会生活”,政府内部必须“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1]而最早提出服务行政概念的,是德国学者厄斯特·福斯多夫。在《作为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中,福氏认为,自由人权思想、个人主义、私法自治以及契约自由这些观念都已经过时,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过去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进展,人们不再依赖于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于新的人权经济上的分享权。已由个人照顾自己的“自力负责”,转变为由社会力量来解决的“团体负责”,进而进展为由党和国家政治力量提供个人生存保障的“政治负责”,由此提出了服务行政。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出现了政府财政危机、政府效率低下和政府形象受损等情况,政府改革呼声日隆。在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治理理论的支持下,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掀起了政府改革运动,即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导向,而在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