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办法1. 安全教育设施:1.1 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1.2 设备部、生产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相关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2. 三级教育:2.1 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2.2 公司级教育由管理部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2.3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等。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合理使用方法。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2.6 管理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3. 特别教育3.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3.2 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独立操作。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开发生类似事故。4. 日常安全教育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持续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4.2 公司应常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探讨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4.2.5 安全操作表演;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4.3 大修前,停车中,检测、修理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人,由行政办公室、管理部、设备部或生产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人复工时需经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