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老干部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进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和作用,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展现老干部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经讨论决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二、活动目的:1.增强老干部的爱国主义和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调动老干部的积极性,发挥老干部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3.宣传老干部在生产、工作、科研、文化、卫生、教育、文艺、体育等各个领域中的杰出成就,增强老干部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三、活动内容:(一)项目设置1.文艺作品创作类:征集老干部自己制造的文学、歌曲、诗歌等作品,内容要求比如体育竞赛、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2.文化娱乐类: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和文化沟通活动,包括电影放映、讲座、音乐会、舞蹈竞赛等。3.体育锻炼类:组织老干部参加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体育锻炼活动。4.环保宣传类:组织老干部参加环保宣传活动,推动新时代下的文明行为。(二)活动要求1.参加人员:老干部(指年龄在 60 岁以上,退休在家、在职或自主创业、自主就业的老干部)。2.活动形式:个人或者团队参加,每个项目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评选标准:参考老干部的年龄、业务水平、社会评价和贡献,突出创新创优的贡献和亮点。4.时间安排:活动周期为 1 年,每 3 个月选出 1 次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老干部进行表彰。(三)表彰奖励1.获得一等奖的老干部,颁发“争先创优”荣誉证书,并奖励500 元。2.获得二等奖的老干部,颁发“争先创优”荣誉证书,并奖励300 元。3.获得三等奖的老干部,颁发“争先创优”荣誉证书,并奖励200 元。四、活动保障:(一)领导责任:活动由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领导和指导,设立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二)资金保障:活动资金预算由所在单位统一拨付,用于奖金、物资采购、宣传等方面,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节约用钱,合理使用。(三)宣传推广:活动宣传要分阶段、分重点,制作宣传材料,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五、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组织开展总结表彰活动,表彰获奖的老干部,评出优秀工作者和优秀团队,同时撰写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活动提供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