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保险试点方案背景设施农业是一种较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在中国目前仍处于进展初期
设施农业生产方式的进展意味着更高的病虫害风险以及更高的自然灾害风险,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
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设施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保险行业推出了设施农业保险
目的本试点方案旨在解决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保险问题,改善设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经济压力,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健康进展
方案试点地区:本试点方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和无锡市两地推行
试点内容:1
向农民推广设施农业保险政策,且保费补贴不低于 20%,以提高农民参加设施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设置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及病虫害等相关保险责任范围
设置赔款基数
若设施农业保险理赔赔款基础含人为因素,则对保险公司进行惩处
加强设施农业生产区域的管理和预警,及时通知农民并对灾后损失进行补贴
保险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合法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并且要保证保险公司的可靠性和负责任度
试点结束后,将对试点的保险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地区进行补偿,对高效地区进行表扬和优惠扶持
推广设施农业保险政策
建立政策推广团队,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每个设施农业生产区进行宣传
设定保险责任范围和赔款基数,确定保险条款和赔付流程
制定运营规则,设立运营机构,协助设施农业保险工作的推广
推动设施农业生产区域的管理和预警工作
建立设施农业环境监测系统,加强对农业生产区域的巡视,及时通知农民并且对灾后损失进行补贴
提供赔付服务
制定应急预案,设立热线电话,建立优质服务的服务机制
最后,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意义和经验,并制定下一步的进展规划
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经济承受能力,减少设施农业生产风险
推广设施农业保险,加快保险业向农村地区的拓展
积累经验,为全国推广设施农业保险提供支撑
结论本试点方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