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产业创新财政管理讨论[摘要]传统观点认为企业本身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
由于企业自身没有完全享有投资的回报,政府可以把财政政策作为一项主要的刺激手段来弥补动力不足,同时能够起到更大的作用
在促进信息产业进展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
因此,我国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的合理化这些关键因素来提升我国自主创新的能力
[关键词]政府;财政政策;自主创新;信息产业1 政府通过财税政策激励企业研发的理论分析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的决定因素是预期的投资回报率,假如研发投资的预期回报率高于其他投资,则企业就会自动的倾向于这项投资,反之则不会
研发投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具有正的外部性,这种正外部性使得投资主体无法完全获得由自身研发投资带来的所有收益,即使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相当完备的经济环境中,也会由于专利保护的时限性和其他形式的知识溢出导致投资的私人回报率低于从整体来看的社会回报率,这意味着私人的研发投资水平低于社会最优的水平
Jones 和 Williams(1998)认为,保守的估量社会最优的研发投资会是实际投资的 2~4 倍
所以,无论在当今的发达国家还是在进展中国家,通过实施各种财税政策来激发社会的研发投资是各国政府的一个必定选择
从总体上说,政府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提高或激发社会的研发投资主要来自于两大方面
其一是需求方面,也就是通过对研发活动的直接财政补贴或税收激励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弥补企业没有完全得到的收益
这些措施在资本市场更加不完善的进展中国家相对会更加有效,因为在资本市场不健全的情况下,首先,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资本的加入,企业不能通过外部融资来分担风险,大企业可以转向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来进行研发活动,中小企业则会因为缺乏风险资本的加入而无力承担高风险的研发投资;其次,由于在更加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中道德风险更加严重,使得企业为研发融资的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