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名与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
(共 10 篇)篇 1:劳动合同公司名与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中甲方公司名与实际工作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
对以后的维权有否影响
根据人事部说因为公司税收问题,原公司名下名额已满,现在只能签别家公司名下
但是这样就与实际工作公司名称与性质都不符啦
(实际工作是广告公司,签约公司为市场策划公司)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以后假如发生纠纷,会否影响个人维权
[劳动合同公司名与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
]篇 2:劳动合同中甲方与实际不符,是否存在风险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甲方工作地点、公司名称和法人与实际不符,而且劳动合同中明确写出“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注册地址”,假如这样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风险
[劳动合同中甲方与实际不符,是否存在风险
]篇 3: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全部收走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全部收走是否合法 合同法 案例} 梁某与某公司在两年前签订了一份 5 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梁某一直没拿到合同
该公司是搞工程承包的,公司搞了一系列改革,由于改革的原因,现在拿到的工资只是合同规定的一半,公司称另外一半“记入工程承包费用当中”
但是现在梁某没有合同约定的文本,合同的约定没有记住,没有证据与公司争议
梁某想知道,公司收走全部劳动合同文本的做法合法吗
{评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劳动合同签订的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从合同主体来说,双方是平等的,合同双方都有权持有合同的正式文本
该公司没有把合同文本给梁某,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梁某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他合同正式文本
否则,根据该法第 81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