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 20xx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意见,提交给与会代表,供大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一、仔细执行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自从上市以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20xx 年,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我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没有重大影响。财政部新制定或修订的准则以及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与中国石油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为法律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字[1998]14 号)进行了修订。从 20xx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与原准则相比,新修订的准则改变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与股利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原准则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视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作为流动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新修订的准则对该事项不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股利处理方法的改变对我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新修订准则,中国准则下对股利的处理方法与国际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减少了报表转换调整事项,但仍存在的细微差异是,中国准则下需要将该类股利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下单独进行列示,国际准则下只是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针对《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发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于20xx 年 10 月 9 日和 20xx 年 3 月 17 日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财会[20xx]18 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xx]10 号)文件,做出了明确解答,在我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需要关注的是:1、因更新改造、大修理而停止使用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原则地区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