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户外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 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户外广告宣传牌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制作安装(一)规格:3 米×3 米/块,共 12 块,108 平方米;(二)材质:喷绘布+角铁焊架子;(三)宣传内容及安装地点:具体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负责设计;(四)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
工程造价:包工包料 元/平方米 108 平方米按总价包干共计人民币 元整(¥ 000
支付方式: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0%,合计人民币 元整(¥ 00
甲方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为乙方维护质保期,质保期后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工程再次核验核验无异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质保金,即合同总额的 10%,合计人民币 元整(¥ 00
00)(五)工程期限:1
自甲方通知乙方可以现场施工起 2 天内全部制作安装好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等)工期顺延;2
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3
因甲方指定安装地点权属不清,引发阻工不能按时完工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
办理广告宣传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2
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3
向乙方无偿提供广告宣传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无权属争议,可以施工;4
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5
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和其他需要移动的物品可以移动;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宣传牌的制作、安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