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 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 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爲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4.组织沟通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仔细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