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环境污染与防治3.3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相关素材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和。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城市用水 经济增长,用量未必持续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总量出现了 应对城市用水未来增长趋势作出科学预测,避免作出不符合实际的判断 全国城市年用水总量在 1994 年达到峰值 489.46 亿立方米,此后出现了连续 5 年持续下降的趋势。1999 年城市年用水总量下降至 467.51 亿立方米。城市综合人均日用水量(包括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自 1990 年至 1999 年从 671.0 升降至 536.37 升,下降了 20.1%。从 1994 年至 1999 年,虽然纳入统计的设市城市增加了 46 个,但城市年用水总量却仍呈下降趋势。年生产用水量由 1994 年的 313.61 亿立方米降至 1998 年的236.48 亿立方米,下降了 25%。但包括城市商业等公共用水的城市生活用水由 1990 年的 100.10 亿立方米,增加到 1999 年的 189.62 亿立方米,增长了 89.4%,年均递增7.69%。 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用水“供需比”(城市日供水能力/城市高峰日需水量)在 80年代末期降到了最低的 0.83,到 90 年代中期回复到了 1.0 左右,1998 年达到了1.20,它表明城市日供水能力和城市高峰日需水量的比值持续回升,城市供水设施短缺矛盾已经逐步缓解。 我们可以拿我国人均综合用水水平同国外作一个比较。有关资料显示,欧洲 15 国1980 年和 1991 年综合人均日用水量始终在 260 升左右,虽然我国城市综合人均日用水量在 90 年代有了明显下降,到 1999 年为 536.37 升,但仍为欧洲 15 国 1991 年平均值的2.06 倍。我国 1996—1998 年人均家庭日生活用水分别为 135.36 升、138.22 升和141.45 升,年递增 2.22%。欧洲 15 国 1980 年和 1991 年人均家庭生活和住区小商业用水平均分别为 154 升和 161 升,年递增 0.41%。我国目前家庭生活用水器具和设施,包括热水系统有关设施正在逐步普及,因此,我国人均家庭生活日用水年递增率高于欧洲平均值。 从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