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舆论监督权冒用滥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4 年 04 月 02 日 文章来源:互联网时事评论背景: 一些真媒体、假媒体,一批真记者、假记者,滥用或冒用舆论监督权,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丑闻”等手段要挟报道对象,对基层单位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舆论监督权冒用滥用”问题 “作业免签”之所以引起争议,不仅因为这是国内长期形成的“教育惯例”,更在于它是家长对接学校教育的重要途径。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往往意味着赢得一个更高的起点。正因此,学校教学举措的任何细微变化,都足以挑动家长的敏感神经。 签字是为了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同时起到督促作用,但更关键的是要促进孩子养成自主学习习惯。签字并非目的,而是引导家长更多关心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从这个意义出发如果僵化执行“作业签字”、逢考试作业必签,非但会加重家长负担,也容易走向形式主义,背离教育本义。 家庭教育不只是课程作业,不应仅强调监督、管控。“作业免签”呼唤父母用心施教在签字之外,能够做的其实还有很多。 新闻媒体被称为“社会瞭望塔”,新闻记者也被誉为“社会良心”。但在新闻传媒业日益发达的当下,新闻采访权特别是舆论监督权,呈现出滥用和冒用的趋势。中宣部等 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同时还通报了一批媒体采编人员及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典型案例。 从公布的这批新闻敲诈案例来看,主要存在三类严重问题: 第一,部分新闻单位惟利是图,管理极其混乱,直接导致新闻敲诈案发生。比如《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违法案,该报社领导班子主要由退休或内退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人均来自同一家庭,,未能履行对新闻采编活动和新闻记者的管理职责,对部分采编人员不发工资让其自谋生计,还要求这些人每人每年上缴 20 余万元费用。而《企业党建参考报》直接向记者站摊派经营任务,导致部分记者站和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这类直接将媒体定位为牟利工具的机构,如何能成“社会瞭望塔”? 第二,一些不良记者滥用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谋取私利。比如《杭州日报》记者杨某收受公关公司 30 余万贿赂案,《证券时报》记者罗某某向某电脑公司索要 200 万“封口费”案。这种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把本该服务大众的新闻报道,用作牟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私器,这类记者中的害群之马,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