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不超过 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
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
5、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酬劳 1、甲方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2、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