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商品管理制度1 目的1
1 为提高公司在外资产的安全性,降低经营风险,法律规范公司发出商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 发出商品是指办理了出库手续,临时没有开具发票的商品,包括原材料和成品
1 本办法针对所有发出货物的控制
4 发出商品形成的类别和时限要求4
1 公司所有产品的对外销售中产生的销售样机、推广展示样机和技术所需的研发样机
销售样机由销售人员申请,样机的时限为 6 个月,同一样机改变客户,可延长 3 个月
展示样机由产品营销部申请,最长时限为 3 个月
研发样机由研发人员申请,最长时限为 1年
2 无签订销售合同有客户承诺的批量发货4
3 根据销售合同发出的项目机器4
4 附图类别发货依据销售样机、展示样机、研发样机审批流程无签订销售合同有客户承诺的批量发货客户承诺函根据销售合同发出的项目机器销售合同5
发出商品监管责任划分5
1 业务经理或业务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地区发出商品的安全、配置完整、型号规格账实相符负完全责任
2 办事处主任作为第二责任人,负责整个办事处发出商品的管理
3 销售总监和区域负责人作为第三责任人,负责对业务经理、业务代表、各办事处主任所经手的发出商品的管理
4 展示样机和研发样机分别由产品营销部和研发中心负责
5 计划商务部作为监督部门,应每月清理、季度抽查公司发出商品,保证公司在外发出商品的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并督促各区域及时向客户开票
6 机器发货6
1 销售人员根据市场需求提出发货需求,提供与客户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
计划商务部市场商务专员在EAS 中录入《销售订单》,经办事处主任、销售总监、计划商务部审批后,与市场人员确认发货地址、收货人、发货数量、发货型号等信息,在 EAS 系统中关联《销售订单》下推生成《发货通知单》,经计划商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执行发货
特别情况需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