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功能法律规范:根据《广东省病历书写法律规范》及结合医院需要设计病历格式,实现不同病历之间的数据共享
病历书写支持1)一般文字输入、排版功能
支持中英文字输入、分段、首行缩进等文字编辑功能
2)支持病历模板调用功能
3)支持表格式病历
4)特别符号的输入功能
如摄氏度符号等特别字符的快速输入功能
5)文本在同一病人病历间的拷贝
6)检验、检查结果的调入
7)电子病历的痕迹显示功能,可选择是否显示病历的修改痕迹
病历安全保密控制1)屏蔽外部文件复制功能,防止病历内容在不同病人间的复制引起的描述病情千篇一律,张冠李戴,前后矛盾
2)病历修改权限的控制,严格根据三级医生检诊权限对病历内容的修改进行控制,3)运转及出院病历的封存
可临时封存(解封)运转中病历,封存出院归档后的病历
病历一经封存,临床科室均不得修改3
病历及时性监控及提醒1)通过多个时点对病历完成时限进行监测
入院、病情状态的转换、交接班、转科、手术、出院、死亡等多个时点设置病历完成的时限,并形成数据
2)对病案质量控制所设置的时间段内需完成的病历进行提醒
3)转科、出院时需提醒医师停医嘱
4)医生可在工作站查询病历完成时限监控信息
病案回收及归档1)严格根据出院后 3 天,死亡后 7 天病案必须归档的规定对纸质病案及电子病历进行回收,由病案科病历回收人员对回收的病历进行确认,并对纸质病历的完整性进行评价
2)回收后的病案处于封存状态,临床医师不得修改
3)如病历不完整或缺陷、缺页,则由病案回收人员退回,退回内容含纸质病案及电子病历,待临床科室补齐病历病案回收人员再次进行回收审查工作
病历质量控制1)主观性评分
可设置主观性评分的内容及分值,评分内容均区分在院及出院评分
并在对病案进行批阅的时候可对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客观性评分
可通过对病历完成时限信息、医嘱信息、电子病历信息等信息的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