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课 音乐与影视艺术19 世纪的音乐流派与杰作1.古典主义音乐 〔材料〕“古典”一词,原来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指古罗马社会的最高阶层,后来转义指人类的最高业绩,即那些具有普遍而永恒价值的东西。在音乐史上,通常把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乐派作曲家的作品称为古典音乐,或古典主义音乐。这里面有两层意思:一是从风格上讲,他们的音乐体现出古希腊罗马时期文化所要求的均匀、明晰、单纯、整齐的特点,强调客观性与传统。这种特点在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前期作品表现得十分典型,是名副其实的古典风格,第二,近现代音乐的风格和技法是在他们手中并得到高速发展的,他们提供了为后世学习研究的典范,在音乐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因而有了“经典”这一层次的意义。 ──刘雪枫《西方音乐史话》,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99 年版,第 96 页【解读】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罗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在维也纳出现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义音乐便得以形成。因此,音乐方面的“古典乐派”实际上指的是“维也纳古典乐派”。古典主义艺术,首先发生在文艺领域中,它以恢复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匀称和谐调,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的美。【注释】巴罗克一词源于葡萄牙文“barroco”,其英语、法语拼写同为“baroque”,最初其特指形状怪异的珍珠。在中世纪拉丁文中,其含义为“荒谬的思想”。始用于对意大利雕刻家贝尼尼作品风格的表述,后泛指 17 世纪至 18 世纪德国和奥地利盛行的,华丽而辉煌、融雕刻与绘画为一体的建筑风格。巴罗克一词在 18 世纪引入音乐评论,借用来描述这一时期与之相比拟的欧洲音乐文化风格,含退化和堕落的贬义。19 世纪后被艺术史学家以一种艺术潮流予以肯定,一般指 1600~1750 年由巴赫和亨德尔发展起来的音乐,即音乐史上的巴罗克时期。2.交响乐之父──海顿 〔材料〕海顿(Joseph Haydn 1730—1809),出身于社会底层的贫苦车轮匠家庭,自幼熟悉奥地利多民族的民间音乐。青少年时期,他生活艰难,但刻苦自学、辗转奋斗。1761 年,他获得贵族埃斯特哈齐宫廷乐师的职务,工作极其繁重,地位却很低下。尽管如此,他还是在艰苦的环境下创作了大量各种形式的室内乐和乐队合奏曲。虽然这些作品大多是应主人的需要而创作,难免有追求浮华和装饰性风格的倾向,但大量的创作实践,使海顿摸索并娴熟驾驭了交响曲形式的结构手法。80 年代,海顿与莫扎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