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概预算审核专职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2025 年 9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徐华 部门:计划经营部 岗位:概预算审核专职 考核人姓名: 陈飞杰 部门:工程 岗位:工程主管考核期限:从 2025 年 1 0 月 至 2025 年 12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以下两项只要具有 1 项即成立:-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 95%;- 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 项以下两项只要具有 1 项即成立:-正常情况下,3 分栏工作量的 95%≤当月完成工作量<3 分栏工作量的 100%;-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 项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按预算标准审核预算价,及时完成工程收费通知工作;-按结算标准审核结算价,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更改工程拆分表、竣工通知书,保证更改工程按时结算完成在 3 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 3 分栏工作内容的 10 %- 20 %完成工作及时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 次且延误下道工序或造成不良后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下道工序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在 3 分基础上,结算工作比工作计划时限提前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工作效果有效性存在 1 项以上工作有投诉情况发生且造成严重损失存在 1 项工作有投诉情况发生,没造成不良后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投诉情况发生在 3 分 基础上,工作得到本公司领导的肯定工作态度工 作 拖 拉 , 常 常 需 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对布置的额外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在 3 分的基础上,对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与主管交换意见,并被主管采纳和肯定工作中协调配合主动协调意识不强,缺乏与他人的有效沟通,使工作无法开展正常情况下,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不到位,影响工作 2 次及时与工作相关各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工作沟通,上下道工序配合及时在 3 分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为后道工序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解决项工程中的实际困难被考核人签名: 徐华 考核人签名: 日期: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月度工作计划及月度小结表被考核人姓名:***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