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款 管 理 制 度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一、现金收款的管理:1
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行交接确认;如有特别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1
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10个自然天);③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楚;⑤支票填写是否正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1
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四、刷卡收款